大學部學生 (未達班排名85%、操行成績未達80分,或有校規懲處紀錄者,不列入審查) |
碩博班學生 (入學後成績總平均未達80分、操行成績未達80分,或有校規懲處紀錄者,不列入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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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項目 | 說明 | 評分項目 | 說明 |
1. 歷年在校成績:50% | 1. 累計班排名為前85% 2. 學業成績計算方式:歷年平均成績x45%+(1-累計班排名百分比)x100x55% |
1. 歷年在校成績:40% | 於入學後成績總平均在80分(含)以上 |
2. 自傳、交換動機與讀書計畫:40% | 交換動機與讀書計畫一校一份,請針對各校具體描述 | 2. 自傳、交換動機與讀書(研究)計畫:50% | 交換動機與讀書計畫一校一份,請針對各校具體描述 |
3.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10% | 1. 推薦函(至多2封) 2. 檢定/證照(發證時間5年內) 3. 競賽獎狀、課外活動、幹部經歷證明或實習證明(近3年,附官方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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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