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陸生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離校領證作業提醒
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離校領證作業相關流程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畢業生離校領證作業,請參考教務處註課組網站公告辦理。
https://web-ch.scu.edu.tw/regcurr/file/11607
附件檔案為109-2境外生代辦離校領證流程,請有需要的同學務必仔細閱讀。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輔導老師:
大學部:陳玉美,u7101119@scu.edu.tw,分機5372。
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離校領證作業相關流程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畢業生離校領證作業,請參考教務處註課組網站公告辦理。
https://web-ch.scu.edu.tw/regcurr/file/11607
附件檔案為109-2境外生代辦離校領證流程,請有需要的同學務必仔細閱讀。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輔導老師:
大學部:陳玉美,u7101119@scu.edu.tw,分機5372。
一、公告依據:
依據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110年6月7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告,公告本次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學期擇優補助51名,獲獎名單敬請詳如附件。
三、獲獎金額:
本獎學金受獎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
四、獎學金撥款作業:
1. 獲獎生敬請於2021年6月30日(三)前先行完成獎學金核撥作業線上表單,並完成中英文感謝函及其他文件上傳後,使得撥款。未於規定時間完成者,視同放棄本獎學金補助。核撥作業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qFpg8CTSuiBA1Two8
2. 如因故未能如期赴外進行研修者,須依規定填妥「戴氏基金會東吳優秀國際人才獎助學金放棄聲明書」。表單敬請詳如附件。
一、公告依據:
依據東吳大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110年6月7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過公告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本年度獲補助學生共計81名,敬請詳如附件名單。
三、獲補助金額:
本補助受獎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
四、補助款項撥款作業:
1. 凡獲補助學生皆須於2021年6月30日(三)前先行完成補助線上表單,未於規定時間完成者,視同放棄本年度補助款項。
核撥作業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5C3BsHUB5ZbHgX7K7
2. 獲補助學生請於2021年6月30日(三)前,於核撥作業線上表單上傳完成簽署之「110年度『學海飛颺計畫』行政契約書」,敬請詳如附件表單。
3. 本補助款項預計核銷時間為本年度9月中旬,敬請同學後續注意款項入帳時程。
一、僑務委員會來函,因應臺灣疫情升溫,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防疫警戒措施提升為第三級,教育部並宣布學校改為線上授課,以減少群聚感染風險,近日發生部分僑生確診,僑委會委員長童振源表達高度關切,並指示成立僑生防疫關懷小組,請學校配合衛生機關加強辦理防疫措施,每日關懷學生健康情形,守護僑生度過這波疫情難關。
二、僑務委員會也呼籲僑生同學們務必嚴格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減少外出或群聚、戴好口罩、勤加洗手,並隨時注意自身體溫及健康情形,也請大家一起集氣,祝福確診僑生度過困難的期間。
三、僑務委員會「關懷在臺僑生,童振源指示成立專案小組」新聞稿,請參考附件
一、核獎依據:
依據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2021年6月7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結果,公告本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共計3名學生獲獎,敬請詳如本公告附件。
三、獎學金核撥作業:
一、公告依據:
依據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1100067027號函,辦理110年「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公告事宜。
二、計畫執行時程:
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三、申請計畫內容:
(一)受理計畫申請之新南向分區及國家別:
A區:馬來西亞、印尼、越南
B區:印度、泰國、緬甸、新加坡、菲律賓
C區:巴基斯坦、尼泊爾、斯里蘭卡、汶萊、孟加拉、寮國、柬埔寨、不丹
(二)可申請計畫內容:
1. 拓點行銷
2. 假日學校
3. 研發菁英人才專班
4. 東南亞語課程
5. 教學及學術交流
除「研發菁英人才專班」及「東南亞語課程」外,「假日學校」及「教學及學術交流」採線上方式辦理;另,「拓點行銷」則以行銷影片執行。
詳細計畫說明,請參考本公告附件「110年度教育部辦理『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項目列表。
(三)補助經費:
一、本案業經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二、獲獎名單如下。
三、補助經費預計於6月初完成核銷,並預計於6月中匯入獲補助同學之郵局帳戶,敬請留意。屆時如未收到相關款項,請務必告知。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黃惠瑄組員(校內分機5362;debbyhuang@scu.edu.tw)
一、本案於110年5月31日報名截止,經審查評選後,錄取07OOO081 王O寧、07OOO225 戴O吟等2位同學。
二、後續報名等相關事宜,將另行轉知錄取學生。
三、本案聯絡人: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 林佳蓉組員,分機5375。
依教育部來函轉知有關國內大學校院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工作評點配額制事宜,110年度之許可人數數額增為3,500名,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詳如附件。
提供畢業後有意留台工作的同學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