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1 2019 By elaineyi 一、本案依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交流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清楚區別他項僑外生獎學金,是以增加學士班等用字考量,名稱修正為「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另修訂第一、三、四、五、六、七、九條,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核發要點詳如附件1、2。 附件 Attachment Size 東吳大學優秀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修正對照表.docx 29.95 KB 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doc 64.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