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獎補助

108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一、教育部109年4月16日臺教文(五)字第1090056540號函,函知各大學校院有關108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二、凡符合「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一,並取得上述要點第3點規定之擬實習機構同意實習證明書者,至遲於居留校期屆滿之2個月前,向學校提出畢業後實習之申請,經學校初審後,將相關申請表件函送教育部審查。

三、本案校內收件時程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8日止,敬請有意申請者於申請時間內將相關資料送交國際處國際事務中心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kiki@scu.edu.tw)

【陸港澳】108學年(109/01/01-109/07/31)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線上申請作業

一、 本執行重點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 申請條件

(一) 本校具在學學籍之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內容符合下列之一:

【獎助學金申請】108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學生境外交換研修獎補助申請」,凡符合資格者踴躍提出獎助申請。

一、依據「東吳大學學生境外交換研修獎補助辦法」規定辦理,本獎補助分為一般獎補助及清寒獎補助。

二、申請資格:
1. 經本校選派於108學年第1學期前往國外及大陸協議學校研修者。
2.申請者須仍有本校正式學籍,休學或畢業學生不得申請。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線上表單填寫。
(二)請於109年4月24日(五)12:00前上傳文件、完成線上表單申請,並將下列表件紙本送交所屬之學系、院審核簽章。
1.申請表(線上填寫後列印簽名)
http://icae-exchange.scu.edu.tw/files/87-1025-347.php
2.108-2在學證明;
3.中文研修心得報告;
4.協議學校研修成績單;
5.郵局儲簿/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6.若交換生符合清寒條件者,另需檢附相關清寒證明。

【校外獎補助】教育部辦理109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申請事宜

一、公告依據:

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21日臺教文(三)字第1090012864號函,辦理「教育部辦理109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校內申請事宜。

 

二、申請項目:

波蘭科學暨高等教育部109年援例續提供我國20名獎助名額(包括申請繼續深造之舊生14名及今年擬選送之新生6名),於所屬公立大學就讀語言課程1學年,碩士班2學年、博士班4學年。

 

三、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三) 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

1.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語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

2.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分者;

3. 取得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者。

(四) 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避免違反波蘭移民法規)。

(五)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

 

四、應繳資料:

【獎補助申請】109年度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獎助甄選申請公告

一、辦法依據:

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

選送清寒優秀學生赴登載於教育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包含大陸及港澳地區)修讀學分。

 

三、補助辦法: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2. 東吳大學「學海惜珠計畫」學生獎助辦法

 

四、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一)12:00止,欲申請者請依規定時程完成線上填表及紙本繳件,逾期不予受理。

線上申請網址:http://icae-exchange.scu.edu.tw/files/87-1025-340.php

【獎補助申請】109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計畫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獎助甄選申請公告

一、辦法依據:

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

選送優秀學生赴登載於教育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包含大陸及港澳地區)修讀學分。

 

三、補助辦法: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2. 東吳大學「學海飛颺計畫」學生獎助辦法。

 

四、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一)12:00止,欲申請者請依規定時程完成線上填表及紙本繳件,逾期不予受理。

線上表單網址:http://icae-exchange.scu.edu.tw/files/87-1025-339.php

【教育部獎補助】教育部辦理109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或研究獎學金申請事宜

一、公告依據:

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26日臺教文(三)字第1080185000號函,辦理本校「教育部辦理109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報名表及附件公告事宜。

 

二、申請資格及時程:

凡本國籍學生,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獲通過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如附件)B2級列支任一項英檢級/分數以上之大學部三年以上學生、博士候選人、在大學任教之教師或研究員,並符合簡章規定者皆可申請。

申請者需依序排列申請文件一式4份,並於左上角以訂書針裝訂後,送交至所屬學系,敬請所屬學系填具推薦理由,並於本(109)年1月20日(一)前繳至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收。如遇超過3名申請人,另簽請核示推薦學生名單。

 

三、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

【獲獎公告】108學年度第1學期「東吳大學優秀國際人才」培育計畫獎助學金獲獎公告

一、公告依據:
依據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19年12月18日)審議通告,公告本次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學期擇優補助26名,獲獎名單敬請詳如附件。

 

三、獲獎金額:
本獎學金受獎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

 

四、獎學金撥款作業:
1. 獲獎生敬請於2019年12月27日前先行完成獎學金核撥作業線上表單,並完成中英文感謝函及其他文件上傳後,使得撥款。未於規定時間完成者,視同放棄本獎學金補助。核撥作業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Q3UXPGivr1aqRBpN8
2. 如因故未能如期赴外進行研修者,須依規定填妥「戴氏基金會東吳優秀國際人才獎助學金放棄聲明書」,並繳回獲獎補助。表單敬請詳如附件。

 

【獲獎公告】108學年度第1學期「東吳大學學生赴境外交換研修獎補助」獲獎名單

一、公告依據:
依據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19年12月18日)審議結果,公告本學期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本次獲獎共計52名(一般生49名及清寒生3名),敬請詳見附件名單。

 

三、獲獎金額:
本獎學金受獎金額,將由本案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

 

四、獎學金撥款作業:
本項獎學金將依學生所提供之帳戶資訊,於公告後一個月內完成匯款作業,敬請同學後續留意所屬帳戶。

 

五、本案承辦人:
東吳大學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