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活動公告】上海交通大學─Summer School of Economics 2019活動

一、上海交通大學訂於2019年6月30日至7月13日舉辦Summer School of Economics 2019活動,邀請本校學生至該校參加,內容包括課程研習等,詳情請參考活動簡章,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註冊費每人500元人民幣、學費3,000元人民幣、住宿費980~1,960人民幣(取決於選擇的宿舍房型)、活動費1500人民幣、往返機票費、證照費(護照、臺胞證)、保險費及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詳情請參閱活動簡章。

二、申請報名本項活動者,限活動期間具本校在學學籍之本地、香港、澳門等學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

【僑生獎學金】轉知「台灣各大學傑出香港學生獎勵計畫」,敬請本校香港籍僑生申請

一、台灣各大學香港校友會總會來信通知會員校辦理「台灣各大學傑出香港學生獎勵計畫」,計有「品學兼優獎」與「傑出領袖獎」等兩獎項,請本校推薦在學香港籍學生參與。

二、凡本校香港籍學生106學年度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且未曾於2018年獲得本獎項可申請「台灣各大學傑出香港學生獎勵計畫」之「品學兼優獎」,獲獎者需親自出席頒獎典禮並頒發獎狀、獎學金港幣2千元整。本校香港大學部學生計有183名,可推薦4名學生。

三、另「傑出領袖獎」可由學生或僑外生事務相關單位推薦申請,並提出推薦函、個人自傳、社團相關證明等,並由主辦單位遴選,辦理初賽及決賽後排序本年度傑出領袖金、銀、銅獎得獎者。

四、欲申請者請於本年6月14日前提交相關申請文件並送達國際事務中心,俾便彙整送件;「品學兼優獎」將依申請者成績高低推薦排序;傑出領袖獎則無各校推薦名額限制。

【營隊錄取公告】2019日本千葉商科大學暑期課程錄取公告事宜

一、公告依據:

依據本次活動公告申請繳交資料,經審查後,公告本次活動獲錄取名單共計三名。

二、錄取名單:

共計錄取正取三名及備取二名。

正取名單:

經濟系 陳○威 (日文課程)

日文系 林○茹 (日文課程)

會計系 吳○琳 (英文課程)

備取名單:

企管系 陳○妤 (英文課程)

國貿系 陳○祥 (日文/英文課程)

三、注意事項:

獲獎同學請留意本校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之相關訊息,接續完成對方學校申請應繳文件,並配合我校及對方學校相關作業。

四、獲錄取應繳交文件:

1. 對方學校申請表PDF檔 (5月15日)

2. 個人護照影本PDF檔 (5月15日)

3. 對方學校同意書PDF檔 (5月15日)

4. 個人保險資料 (6月15日)

五、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 (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

108學年度國際與兩岸事務志工面試名單公告

面試時間:2019年5月9日(四)及5月10日(五)

面試地點:外雙溪校區寵惠堂A302會議室

感謝您報名2019年東吳大學國際與兩岸事務志工,書面審核共計67名同學進入面試。 請同學務必確認個人面試時間並提早5分鐘至外雙溪校區寵惠堂A313國際處辦公室報到

面試內容分為兩個階段:
(1)  第一階段個人面試(5分鐘):中、英文自我介紹及Q&A問答

(2) 第二階段團體面試(10分鐘):狀況題

【活動公告】復旦大學─2019年暑假江南夏令營活動

一、復旦大學訂於2019年8月18日至8月25日舉辦2019年暑假江南夏令營活動,邀請本校19名學生至該校參加,內容包括專題講座、文化考察、景點參訪,詳請參考活動簡章,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活動期間的餐費、住宿、門票費、交通費用等由大陸主辦學校負擔;往返大陸之交通費、簽證(護照、台胞證)、部分餐費、保險及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

二、申請報名本項活動者,限活動期間具本校在學學籍之本地學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

【轉知】有關外籍人士或國外留學生來臺打工或實習者,應遵循就業服務法及觀光法規相關規範。

一、依交通部觀光局108年4月22日觀業字第1083001206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外籍人士或國外留學生除應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外,未經考試及訓練合格取得執業證並受旅行業僱用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不得執行導遊業務,倘查有違規情事,將依法裁罰。有意擔任外語導遊之僑外生,應依法參加考試取得證照。

【獎學金】107學年度第2學期戴氏基金會「東吳優秀國際人才」培育計畫獎助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一、依據「東吳大學戴氏基金會東吳優秀國際人才培育計畫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 申請者於提出申請選送及前往交換研習時均應具有本校正式學籍 且就讀1(學)年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 在學期間歷年學業總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
(三) 申請自獎助學金公告之次一學期起(108學年度第1學期),已獲得交換資格或預計於該次一學期起(108學年度第1學期)赴境外大學進行交換學習,預定之交換研習期間及學校應於本獎助金申請時提出。
(四) 在學期間未曾獲得本獎助學金之補助。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線上表單填寫。   
(二)請於108年5月30日(二)17:00前完成申請表填寫(word檔),並將下列表件紙本送交所屬之學系、院審核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