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開始至3月13日

【僑生獎學金】111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1. 經分發或個人申請錄取並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學士班僑生(不含進修學士班),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2. 非應屆畢業之申請者,前學期應修習10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當學年申請者,前學期修習不得少於9學分。

3. 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為前8%,且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者。

二、申請方式:符合上述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及上傳下列文件:

1.前學期學業成績單(含操行成績及班級排名)。

2.居留證正面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加蓋本校在學證明章)。

三、獎學金金額:

1.依據學年度核定之優秀僑生獎學金總金額除以二,即為每學期獎學金核發額度。

2.每名獎學金以百元為單位,不足百元之餘額部分由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簽請學校支付,補足百元單位後核發之。

四、申請時間:

請於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完成線上申請。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N6MwNCv3gHctzTxVA, 逾期將不予受理。

五、本案承辦人:

國際事務中心葉憶瑾組員(校內分機5363,電子郵件:yiichin@scu.edu.tw)

六、「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如附件,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