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2
2025
一、公告依據:東吳大學113學年度第9次(114年6月11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獲獎名單:敬請詳如本公告附件。
三、獎學金核撥作業:
獲獎人受獎金額及後續行政作業,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該獎補助預計分兩梯次辦理核銷撥款作業:
113-2赴外研修者核銷作業將於公告後一個月內完成獎學金核銷及匯;114-1赴外研修者預計於114年9月辦理核銷作業,敬請同學屆時留意申請時填寫之帳戶。
如因故未能如期赴外進行研修或其他因素需放棄本補助者,須依規定填妥「114年度高教深耕計畫放棄聲明書」,表單請詳如附件。
四、獲獎補助學生義務:
學生須於完成研修後兩週內繳交心得報告並寄至承辦人信箱。
五、本案承辦人:
國際事務中心 廖子寧助理(tzunny@scu.edu.tw;校內分機 5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