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2025年僑務委員會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開始申請

依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114年2月17日僑生輔字第1140500339號函辦理

函文內容:

一、為獎掖應屆畢業傑出僑生,本會核發「2025年僑務委員會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獎勉在學期間認真向學,進而鼓勵更多海外青年踴躍來臺就學。

二、旨揭獎項核發方式如下:

(一)金額及名額:每名新臺幣5萬元,共40名。

(二)申請資格:

1、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及港澳生(不含碩博士生)。

2、學業成績:在學期間學業成績(不含113學年度第2學期)平均達88分以上或平均為該科系前5%。

3、操行成績: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需達80分以上。

4、需持有本會i僑卡。

5、本獎項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均不得請領。

(三)表揚方式:本會將辦理頒獎典禮公開表揚獲獎學生,得獎學生並可獲頒本會獎狀。

(四)撰寫心得:得獎學生須以當地國語言撰寫留學臺灣心得(馬來西亞及港澳學生以華語撰寫),並提供生活照1張,俾利刊登本會僑務電子報。

三、撰寫心得:得獎學生須以當地國語言撰寫留學臺灣心得(馬來西亞及港澳學生以華語撰寫),並提供生活照1張,俾利刊登本會僑務電子報。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五)16:00止,逾時不候。

繳件方式:

  1. 填寫表單:https://forms.gle/Lb5bPcDqwjkPh4sF9
  2. 文件繳交:3月7日16:00前,備齊下列紙本文件,繳交至「國際事務中心」
    (1) 申請表(下載申請表:odf格式word格式)。
    (2) 自入校至113學年第1學期之歷年成績單。
    (3) 曾獲得的僑委會獎項或參與僑委會活動的證明文件。
    (4) 其他優良事蹟證明文件。
    (5) i僑卡持卡證明。
    (6) 留學臺灣心得乙份(除馬來西亞及港澳學生以華語撰寫外,其餘地區僑生以當地國語言撰寫)
    (7) 在臺留學之生活照1張。

推薦方式:

申請學生資料經初審合格後,由國際處完成複審推薦,並將推薦資料送僑務委員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