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0 2024 By phiniec 一、本案業經113學年度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二、獲獎名單如附件。 三、本案將於公告後一個月內辦理核撥作業完成撥款。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張彥之專員(校內分機5368;phiniec@gm.scu.edu.tw) 1131學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