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0
2024
一、本案校內受理申請至113年11月月8日止;經113學年度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核通過決議獲推薦名單,詳如附件。
二、獲推薦公告後,承辦人將各別以E-mail通知推薦之相關注意事項,請學生務必留意詳讀。
三、國際中心將依各校規定時間辦理提名,部分協議校將另行與學生約視訊或電話面試,確認通過後方能辦理後續申請作業。
四、國際事務中心將另函通知統一辦理114學年度校級赴外交換/自費研修線上行前說明會。
五、赴外研修相關獎補助申請亦將統一公告並另函通知,再請留意公告時間申請。
六、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余孟儒(andreyu@gm.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