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8 2023 By andreyu 一、本案校內受理申請至10月3日止;經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核通過,決議推薦心理三林O黎、經四C范O馨等二位學生 二、獲推薦公告後,承辦人將各別以E-mail通知推薦之相關注意事項說明,請學生務必留意,並繳交「交換研習確認書」。 三、辦理提名後,該校將另行與學生約視訊或電話面試,確認通過後方能辦理後續申請作業。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余孟儒,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