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8
2023
一、本案校內受理申請至3月10日止;經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核通過,決議推薦以下學生:
序號 | 系級 | 姓名 | 研修期間 |
---|---|---|---|
1 | 日三A | 姚O馨 | 112全學年 |
2 | 資科二B | 黃O愷 | 112全學年 |
3 | 經三A | 何O瑄 | 112學年度第1學期 |
4 | 會三A | 林O | 112學年度第2學期 |
5 | 會三B | 洪O晴 | 112學年度第2學期 |
6 | 企三B | 李O瑜 | 112全學年 |
二、獲推薦公告後,承辦人將各別以E-mail通知推薦之相關注意事項說明,請同學務必留意,並繳交「交換研習確認書」。
三、辦理提名後,該校將另行與學生約視訊或電話面試,確認通過後方能辦理後續申請作業。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余孟儒,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