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08
2022
一、公告依據:
依據東吳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111年12月5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過公告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本年度獲補助學生共計11名,敬請詳如附件名單。
三、獲補助金額:
本補助受獎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
四、款項撥款作業:
凡獲補助學生皆須依照獲補助公告郵件內容提供撥款必要文件。
五、獲補助學生義務:
獲補助學生須於依規定於111年12月24日(六)前提交赴外心得報告。
六、本案承辦人:
東吳大學國際事務中心李柔緯 助理(angela99@scu.edu.tw;校內分機5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