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補助金公告】僑務委員會補助一百十一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

一、公告依據:
依據僑務委員會民國111923日僑生就字第1110502283A號,協助辦理僑務委員會補助一百十一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申請事宜。

二、補助對象:111年度各級學校(含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二年制副學士學位班)一年級僑生新生,依規定需居家檢疫或隔離,且入住合法防疫旅館、宿舍或檢疫所日期須符合居家檢疫或隔離日期,期間未違反檢疫或隔離相關規定者。

三、補助項目:補助對象入住合法防疫旅館、宿舍或檢疫所之費用。每位居家檢疫或隔離者以新臺幣二千元為補助上限,採覈實支付,以一次為限。

四、申請方式:

(一)需備齊以下資料:

1) 一百十一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補助申請表(如附件)

2) 檢附住宿合法防疫旅館、宿舍或檢疫所發票或收據正本

3) 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通知書(由學校驗畢退還)

4) 身分證明文件(由學校驗畢退還)

()申請收件日程:即日起至10月14日中午12:00,欲申請者請備妥文件繳交至外雙溪校區國際事務中心A313室。

五、本案承辦人:

國際事務中心 李柔緯 行政助理 (校內分機 5365email: angela99@scu.edu.tw)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