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僑外生工讀依「東吳大學受理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學習扶助金要點」及「東吳大學僱用工讀生或學生助理管理作業要點」辦理,自即日起受理報名,分為辦公室行政工讀(雙溪國際處、雙溪會計室、雙溪出納組、城中出納組等)。
二、工讀服務期間:107年9月10日至108年1月11日。
三、辦公室行政服務:每次服務時段以兩小時為單位(8:00-10:00/10:00-12:00/13:00-15:00/15:00-17:00),工讀時間自107年9月10日(一)至108年1月11日(五)止,每週一至五,每小時為140元。
四、工讀地點請註明選擇雙溪校區國際處或相關單位(如雙溪會計室、雙溪出納組、城中出納組),因經費有限,會優先安排雙溪國際處之工讀人力。
五、外國學生須有工作證者始能工讀,並且須自行負擔勞保及扣稅額。僑生如因經費來源不同無法使用僑委會經費時,亦須要有工作證使得工讀服務,故強烈建議申請工作證。
六、申請同學請檢附工讀申請表(如附件)、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清寒相關證明或說明、前一學期成績單、107-1選課表及有效之工作證影本(外生),於107年8月31日(五)前備齊上述文件繳交至雙溪校區國際事務中心Jody或電子檔寄送至jodywang@scu.edu.tw。
七、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國際事務中心王筠蕙學姊,分機 5364 (jodywang@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