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1
2022
一、在學期間曾獲「東吳大學馬來西亞優秀學生助學金」且欲申請續領者,在學期間(不含應屆畢業當年):
(一)每學期修習10學分以上,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全班最高10%以前或達85分以上,且家庭經濟狀況有助學金之需要者,減免當學期學雜費。
(二)每學期修習10學分以上,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全班最高20%以前或達80分以上,且家庭經濟狀況有助學金之需要者,減免當學期學費。
(三)交換生於交換期間所修習之國外學分及成績由就讀學系採認;僅需提出最近一學期本校成績送審。
二、請於2022年3月11日中午12:00前,完成線上續領申請。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KwFRXEzsNggtNev76 ,逾時不予受理。
三、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kiki@scu.edu.tw)
★「東吳大學獎勵馬來西亞學生助學金核發要點」如附件,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