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學金】110年度僑務委員會「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

一、依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110年9月14日僑生聯字第11005019381號來函辦理。

二、僑務委員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及績優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受理申請。凡二年級以上之大學部僑生或港澳生,憑109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均得提出申請。(碩博士生以及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不得請領)

三、 獎學金金額:

(一)績優僑生獎學金:本年度為鼓勵績優僑生卓越表現,增設績優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乙紙。獲本項獎學金學生應提供5分鐘影片或撰寫500字介紹在臺灣學習心得。

(二)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已獲績優僑生獎學金者不重複給獎。

四、 申請繳交文件:

(一)申請表(請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線上填寫後列印。

(二)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109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五、110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1)年不得以109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六、 符合資格之學生請於110年10月8日(五)中午12:00前備齊上述文件後送交至國際事務中心黃惠瑄組員,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黃惠瑄組員,分機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