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3 2020 By kiki 一、本案依「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港澳生暨外國學生入學獎學金核發要點」辦理,並業經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二、獲獎名單如附件。 三、獲獎學生請於2020年12月11日前至國際事務中心,提供「居留證影本」及「郵局帳戶資訊」,以利撥款事宜。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kiki@scu.edu.tw) 附件 Attachment Size 109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港澳生暨外國學生入學獎學金獎助名單.pdf 340.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