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04
2020
一、依華僑協會總會109年11月2日華秘字第109057號函核定。
二、獲獎學金名單本次共計1名:財精系黃○森,獎助金額為新臺幣10,000元。
獲助學金名單本次共計1名:心理系羅○瑩,獎助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
三、敬請獲獎助同學攜帶「私章」及「學生證」,服裝儀容請端莊整潔,準時出席109年11月21日上午9時30分假台北大直典華旗艦店之頒獎典禮,如未親自出席頒獎典禮者,將註銷獎助。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kiki@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