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公告】109學年度第1學期「東吳大學馬來西亞優秀學生助學金」申請公告

舊生

一、在學期間曾獲「東吳大學馬來西亞優秀學生助學金」且欲申請續領者在學期間(不含應屆畢業當年):

()每學期修習10學分以上,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全班最高10%以前或達85分以上,且家庭經濟狀況有助學金之需要者,減免當學期學雜費。

()每學期修習10學分以上,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全班最高20%以前或達80分以上,且家庭經濟狀況有助學金之需要者,減免當學期學費。

()交換生於交換期間所修習之國外學分及成績由就讀學系採認;僅需提出最近一學期本校成績送審。

二、請於2020102317:00前,完成線上續領申請。續領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SzHTH4pYHig2ZEy48,逾時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項:曾獲「東吳大學馬來西亞優秀學生助學金」者,無論是否符合續領資格,皆需填寫申請表。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kiki@scu.edu.tw)

大一新生

僑生經海外聯招會以前二十志願分發至本校、以前三志願申請本校學系審查通過錄取,或外國學生正取,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且家庭經濟狀況有助學金之需要者,得於當學期,提交來臺就讀計畫書(300字以內)及有利於審查之資料送達本校國際事務中心,申請減免該學期學雜費補助事宜:

()經本校馬來西亞校友會推薦。

()經本校校牧室主任推薦者。

二、請於2020102317:00前,完成線上申請。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kz1sXkRBBGSMLrKs6,逾時不予受理,並將另安排於20201028日中午12:00在外雙溪校區A302會議室面試。

三、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kiki@scu.edu.tw)

★「東吳大學獎勵馬來西亞學生助學金核發要點」如附件,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