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4
2020
一、獎助目的:
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在學品學優良僑生特訂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1. 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肄業,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香港何昭來先生獎學金優先分配就讀中文系與社工系僑生。
(1)上(108)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者。
(2)羅榮欣獎學金,規定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者。
(3)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4)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四、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5仟元。
五、申請繳交文件:
1. 僑生獎學金申請表格.doc
2.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含操行成績)
3. 具清寒身份之僑生請檢附清寒證明
六、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月16日(五)下午17:00止,請統一繳件至外雙溪校區國際事務中心A313室。
七、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葉憶瑾組員(校內分機5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