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8 2019 By navi 一、依中華民國108年12月17日僑生聯字第1080093430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全球國際化的趨勢,提升國家永續發展競爭力,鼓勵僑生參加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該計畫活動資訊請詳見附件。 三、本案承辦窗口僑務委員會劉玉昀小姐,聯絡電話02-23272646,電子信箱:yuyun@ocac.gov.tw 。 附件 Attachment Size a49000000b108009343001-1.pdf 177.6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