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僑外生工讀依「東吳大學受理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學習扶助金要點」及「東吳大學僱用工讀生或學生助理管理作業要點」辦理,自即日起受理報名,截止日為108年8月26日(五),新生為9月2日至9月13日止,逾期不受理。
2.辦公室行政服務:每次服務時段以兩小時為單位(8:00-10:00/10:00-12:00/13:00-15:00/15:00-17:00),工讀時間自108/9/9(一)至109/1/10(五)止,每週一至五,每小時為150元。
3.工讀地點請註明選擇雙溪校區國際處或相關單位,請留意因經費有限,將優先安排國際處工讀之人力,並將根據過往學生工讀狀況調整之。
4.外國學生須有工作證者始能工讀,並且須自行負擔勞保及扣稅額。僑生如因經費來源不同無法使用僑委會經費時,亦須要有工作證始能工讀服務,故自108年起,均要求提供工作證。工作證於9/30到期的,請務必提早兩週申請。
5.欲申請工讀同學請檢附下列文件
(1)清寒相關證明或說明
(2)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
(3)有效之工作證影本
(4)請於108年8月26日(五)前備齊上述文件,並至系統 https://forms.gle/U2YFBoZKxXc89w2b7 完成申請報名,逾期不受理。
6.由於開學會有選課問題,於開學前兩週,視情況會有再次調整排班之情況。
7.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國際事務中心陳語婕學姐,分機 5365 (naviaispeed@gm.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