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22 2019 By chruyu 一、依「東吳大學獎勵馬來西亞優秀學生助學金核發要點」第四條「續領資格及補助範圍待遇」第一項「在學期間(不含應屆畢業當年)」等相關規定,本年應屆畢業生不應符合續領資格。 二、經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更正,獲獎生名單如附。 三、本案獎學金業已核撥完畢。 附件 Attachment Size 馬來西亞助學金獲獎名單.jpg 241.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