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08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自即日起開始受理校內申請,有興趣同學,敬請依照以下資訊於2019年5月15日(三)前提出。
一、公告依據:
依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108年4月15日韓教字第1080000043號函辦理。
二、獎學金提供單位:
韓國7所學校:金剛大學、尚志大學、首爾大學、全北大學、韓信大學、瑚山大學及信韓大學。
備註:各校研習語言申請內容及獎學金內容,敬請詳如附件。
三、獎學金待遇:
免韓國語研修費用,提供宿舍,支給受獎期間每月韓幣30萬生活費,惟各校待遇稍有不同。
四、獎助名額:10名;預計正取10名及備取5名。
五、受獎期限:2019年9月起赴韓國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
六、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
3. 於上述受獎期限內可出國進修者
4.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校在學生
5. 須經我校推薦
七、應繳文件:
申請資料請依照以下文件排列1式4分,每份以釘書針裝訂。
1. 報名表
2.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4. 個人歷年成績單正本
5.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6. 個人經歷獲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7.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乙篇
8.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八、校內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三)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相關資訊:敬請詳如附件。
十、校內承辦人:東吳大學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