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7
2018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邀請國外菁英學者短期學術交流補助執行重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補助名單依教育部補助金額,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書面(民國107年8月8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107年度2件申請案獲補助。
1.商學院企管系,補助菁英學者來校期間:107年11月7日-107年11月20日。
2.海量資料分析研究中心,補助菁英學者來校期間:107年10月1日-107年10月4日。
三、注意事項:經核定補助之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短期交流內容、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將另行通知獲補助單位。
四、本案對教師之補助將於公告後預計1個月內匯至單位提供之教師帳戶,敬請留意。
五、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張雅筑助理,yachu@scu.edu.tw ,分機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