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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轉知】台北天母扶輪社外籍學生獎助金Rotary Club of Taipei Tienmou foreign student scholarship application

一、依台北天母扶輪社來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就讀本國大學或研究所,需要經濟協助且在學表現優秀之外籍留學生。(只要並未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即符合外籍生資格認定)

三、申請所需繳交資料

 () 獎助金申請表(如附檔)

 () 最近兩學年度成績單(新生可免)

 () 自傳

【校外獎補助】110年度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鼓勵大學校院海外專業實習獎助第二階段申請公告

一、辦法依據:
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
選送本校優秀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新南向國家 新南向國家,指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十八國。


三、補助辦法: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2. 東吳大學辦理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補助作業辦法。


四、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三)17:00止,欲申請之校內教師,請依規定時程繳件,逾期不予受理。

【校外獎補助】110年度教育部「學海築夢」鼓勵大學校院海外專業實習獎助第二階段申請公告

一、辦法依據:
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
由本校規劃具長期發展優勢發展之實習機構及領域,選送本校優秀學生赴非新南向國家之國外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及港、澳)。


三、補助辦法: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2. 東吳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築夢」補助作業辦法。


四、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三)17:00止,欲申請之校內教師,請依規定時程繳件,逾期不予受理。

【校外獎補助─延長收件至110年8月31日】2021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敬請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一、獎學金主旨:
本項獎學金是以台灣各大學院校和日本各大學、研究所、短期大學、高等專門學校間簽訂有學生交流等相關協議為基礎設立。依據交流等相關協議各大學院校學生赴日本各大學短期交換留學時,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希望能透過對短期留學學生的資助,拓展日台之間留學生交流,提昇雙方教育研究水準,並以增進互相瞭解及友好親善為目的。本獎學金之目的為促進台灣以日本作為研究對象以及台灣籍學生於日本進行研究,主要支援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且已著手於人文或社會科學領域等進行研究,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並於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之台灣籍在學學生。

【活動轉知】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育成班化災培訓」International Chemical Disaster Training

一、依據雲林科技大學中華民國110年7月23日雲科大環諮字第1100501685號函辦理。
二、活動說明如下:
 (一)原訂於110年6月份及7月份擇2週各3日,辦理2梯次「化災培訓國際育成班」,受疫情影響改訂於110年9月1日至3日辦理1梯次「育成班化災培訓」。
 (二)招生對象:化學、化工、環工及職業安全衛生等相關系所之東南亞在臺留學生。
 (二)培訓內容:含訓練課程、實作體驗及相關化災應變單位參訪。
 (三)費用:訓練期間將全額補助訓練費、膳食、交通等費用。。
 (四)報名截止日:110年8月6日(五)下午5時前。
 (五)報名網址:https://reurl.cc/9Z5aYY
 (六)若原於110年7月前完成化災培訓國際育成班報名者,則無需再次報名,將由活動團隊另行通知。

【110學年度高教深耕計畫 東吳啟航寰宇翱翔】邀請國外菁英學者短期學術交流補助

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本校各單位得邀請國外菁英學者來校進行短期學術交流,邀請及補助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者):
(一)與本校簽訂國際學術交流協議國外學術機構之學者專家
(二)現任國外大學院校或研究機構之國際知名學者專家
(三)其他具特殊專長,對申請單位之教學或學術發展有助益之學者專家。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學者專家個人資料表
(三)短期學術交流活動計畫書(含工作日程表、會議議程、經費需求等)

【110學年度高教深耕計畫 東吳啟航寰宇翱翔】境外移地教學補助

一、凡本校開設之課程,有全部或部分須移往境外地區(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講授之必要,該課程所屬單位得因應授課教師(含專、兼任)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境外移地教學課程之學分數不得少於1學分。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參加學生名單(研習期間應具在學學籍)
(三)境外移地教學計畫書(含研習行程及內容、經費需求等)

【獎補助公告】1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歡迎符合資格同學踴躍申請。

一、目的:
教育部為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向下扎根,選送優秀大學部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進修,增進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會,拓展全球視野及深耕臺灣特色價值,提升未來於國際深造發展之競爭優勢,依據教育部補助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實施要點,特訂定本計畫甄選簡章。


二、進修性質及時間:
選送學生為訪問交換學生身分,赴歐美重點大學進修1年。配合國外進修機構入學時間,自民國111年秋季學期起至112年春季學期止,共計1學年。


三、進修機構:本計畫簽約合作之歐美重點大學。
視本部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辦公室(以下簡稱計畫辦公室)與國外進修機構協商結果定之。111年度預定選送之進修機構如下,每名學生限擇1類申請。如國外進修機構及名額更動,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