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活動轉知】「2019世界婦女庇護安置大會」

一、勵馨基金會來文說明為協助世界各國提升庇護安置服務與性別正義,並彰顯台灣在人權與性別平等的領先地位,將於108年11月5至8日舉辦「2019世界婦女庇護安置大會」,境外生可免費報名參加,境外生可選11/5~11/7任何一天參與,並完成線上表單填寫及繳交保證金1,000元,活動結束後退回保證金。
二、大會將邀請來自世界上百個國家,千位國內外政要、國際庇護組織代表和企業領袖等相關人員與會,不僅有助於各國推展專業的庇護服務,更能加強國際NGO及公私營部門的合作,實為境外生珍貴的學習機會。大會全程採用英文進行,並提供有日本、西班文的即時口譯,串連全球。
三、此次大會備有精美的悠遊卡(大會紀念版)、環保手提袋、行動電源等贈品,並提供有午餐輕食與下午茶,大會期間學生不需額外負擔任何費用。附 4WCWS Slides大會介紹暨線上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OaEEg ,參考英文文宣如附件。
四、本案承辦人: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蘇靖淑 02-89115595#508

【轉知】有關僑外生應留意並遵守暑期不得從事非法工讀事。

一、依據108年8月14日臺教文(五)字第1080118488號函辦理。

二、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稱本法)第43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我國境內工作;第50條規定,雇主聘僱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或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從事工作,得不受第46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外國人如未經許可從事工作,依第68條第1項規定,應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三、暑期為學生打工高峰期,僑外生如有工讀需求,應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經獲該部核發工作許可者,始可在臺合法打工,否則即屬非法工作,將以違反本法第43條規定,依第68條第1項規定核處罰鍰處分。

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暨「新居禮夫人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說明會

(108)年跨文化大使系列講座第55場─『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暨「新居禮夫人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說明會』,說明如下:

一、為鼓勵我國學生赴歐洲留學,舉辦『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暨「新居禮夫人人才培育計畫」說明會』,邀請歐盟文教官員來臺介紹赴歐留學及申請研究相關獎學金訊息。

二、本次說明會詳細資訊如下:
(一)主講人:
1、歐盟研究執行署新居禮夫人人才培育計畫處處長Mr.Klaus HAUPT
2、歐盟研究執行署新居禮夫人研究與創新員工交流計畫專案顧問Miss Simona LOSMANOVA
3、歐盟教育、視聽及文化執行署伊拉斯莫斯-莫內雙聯碩士計畫專員Ms.Fissoun CALISKAN4、歐盟教育、視聽及文化執行署國際合作-南地中海國家之政策專員Mr.German BERNAL RIOS

(二)日期:108年8月14日(星期三)

(三)時間:下午3時至5時

(四)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102階梯教室(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近復興南路與辛亥路側門)

(五)報名網址:shorturl.at/aqy16

(六)使用語言:英文

【國際處公告】108-1國際處僑外生工讀服務開始申請!(108/9/9至109/1/10)

1.僑外生工讀依「東吳大學受理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學習扶助金要點」及「東吳大學僱用工讀生或學生助理管理作業要點」辦理,自即日起受理報名,截止日為108年8月26日(五),新生為9月2日至9月13日止,逾期不受理。

2.辦公室行政服務:每次服務時段以兩小時為單位(8:00-10:00/10:00-12:00/13:00-15:00/15:00-17:00),工讀時間自108/9/9(一)至109/1/10(五)止,每週一至五,每小時為150元。

3.工讀地點請註明選擇雙溪校區國際處或相關單位,請留意因經費有限,將優先安排國際處工讀之人力,並將根據過往學生工讀狀況調整之。

4.外國學生須有工作證者始能工讀,並且須自行負擔勞保及扣稅額。僑生如因經費來源不同無法使用僑委會經費時,亦須要有工作證始能工讀服務,故自108年起,均要求提供工作證。工作證於9/30到期的,請務必提早兩週申請。

5.欲申請工讀同學請檢附下列文件

(1)清寒相關證明或說明

(2)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

(3)有效之工作證影本

【活動公告】國立臺灣博物館舉辦「108年第四屆印尼國慶文化藝術節」

一、國立臺灣博物館來函將於108年8月18日09:30-16:00舉辦「108年第四屆印尼國慶文化藝術節」活動,地點為國立臺灣博物館館前廣場,本系列活動皆免費(入館需自付購票)。
二、相關活動海報與流程詳附件1、2。
三、本案承辦:教育推廣組袁緒文小姐02-23833299分機462;電子郵件:hwyuan@ntm.gov.tw。

【轉知】教育部重申境外生工讀應遵循事項,敬請留意。

一、依據108年6月27日臺教高(二)字第1080092425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近日發生疑有外國學生課餘時間在校外工讀時,遭到廠商強制超時工作以及居留證和護照遭到扣留等情事,故教育部來函重申境外生校內外工讀規範要求各校內單位加強落實配合辦理,學校基於對境外生之輔導責任,未來應加強透過輔導方式確實向學生關心了解實際工讀情況。
三、因本案關係學生自身權益,如有任何問題,亦請境外學生善加利用NISA專線,相關工讀規範請詳見附件!

【活動人員招募】「中華民國108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聯絡員招募,歡迎有興趣之僑(港澳)生踴躍報名!

一、公告依據:

依據僑務委員會民國108年6月24日僑民歐字第1080102880L號函,辦理本活動公告事宜。

二、活動內容:

為接待返國參加十月慶典之海外僑團(胞),僑務委員會成立「中華民國108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將自本(108)年10月5日起辦理僑團(胞)報到及相關活動等事宜。

三、招募名額:共計10名,如有興趣之同學,敬請於108年7月15日(一)17:00前,回覆下列資料至語婕學姐信箱 naviaispeed@scu.edu.tw :

1.姓名

2.性別

3.出生日期(填西元年月日)

4.出生地(或僑居地)

5.學校名稱

6.科系/年級

7.健保(填有或無)

8.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

9.通訊地址

10.電子信箱

11.手機及聯絡電話

*報名僑生如超過10名將擇優推薦。

四、工作項目及義務:敬請詳如本案附件資料。

五、本案承辦人:東吳大學國際事務中心陳語婕學姐(naviaispeed@scu.edu.tw;校內分機5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