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活動轉知】僑委會「112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開放報名!

一、為增進臺灣青年認識政府僑務工作,拓展國際視野,並搭建與僑界之橋梁,僑務委員會「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將選送國內大專校院優秀在學青年於暑假期間赴海外各地參訪見習。歡迎有興趣的同學逕自報名參加;報名時間 :主辦單位函知受理期限延長至  3月 10 日(星期五)止。 

二、該計畫預定遴選18至35歲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於7月至8月間分別前往泰國曼谷、馬來西亞吉隆坡、美國洛杉磯及休士頓等地,進行為期7日之僑務參訪見習,內容包含安排於駐外館處及僑委會文教服務中心見習,拜會僑團(教、商)組織、僑臺商企業,與當地重要僑領、華裔政經界人士、青商及僑青交流,參訪當地市政機構,參與僑社活動,以及安排學員向海外僑民行銷臺灣等。

三、詳情請至該會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ocac.gov.tw)首頁「僑務研究/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112年計畫」專區參閱,簡章及海報另可參考附件。

【活動轉知】日本國立筑波大學入學及留學說明會

日本國立筑波大學將於2023年2月18日下午假台北福華大飯店舉行舉辦一年一度的公開實體說明會。內容包含:筑波大學大學部、研究所之入學(含全英語授課學程)、交換學生申請及留學生生活(含學費、獎學生、宿舍等等)。當天並有在校生與校友在現場為大家解答筑波大學相關問題,歡迎有興趣的同學逕自報名參加。

  •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jK6CjdXS1Xpw3boe9。除了實體說明會之外,也同時開啟線上會議,也歡迎報名線上參加,報名後將統一寄送線上會議室連結。
  • 說明會之使用語言為中文、日文、英文。
  • 會議地址:台北福華大飯店(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60號)403會議室。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 國際與兩岸事務志工招募

因國境開放、交換生人數逐漸上升,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特別新增名額,誠摯邀請滿懷熱忱的你/妳,一起加入志工服務的行列!
為發揚學生志工服務精神、推動校園國際化,國際處每年都將甄選具服務熱忱、對文化學習有興趣的同學,組成「國際與兩岸事務志工」,參與外賓及國際學生之接待服務工作。機會難得,敬請把握申請時間!


我們在找這樣的你/

l  本校各學制在學生

本校交換生參加美國查普曼大學Chapman Study Abroad Podcast訪問

本校111-1赴美國查普曼大學交換生(財精系),2022年底參加Chapman Study Abroad Podcast訪問。除了分享自己在加州當地的求學生活之外,也鼓勵台灣同學走出舒適圈赴海外學習,收穫專業知識之餘,體驗不同的文化。

有興趣的同學歡迎點連結收聽:https://spotifyanchor-web.app.link/e/wZRVQ9RVjwb

【校外獎補助】112年度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鼓勵大學校院海外專業實習獎助申請公告

一、辦法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選送本校優秀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新南向國家 新南向國家,指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18國。

三、補助辦法: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2. 東吳大學辦理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補助作業辦法。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2月9日(週四)17:00止,欲申請之校內教師,請依規定時程繳件,逾期不予受理。欲申請計畫之主持人,敬請先與本案校內承辦人聯繫,以便開通計畫系統權限。

五、申請資格:

【校外獎補助】112年度教育部「學海築夢」鼓勵大學校院海外專業實習獎助申請公告

一、辦法依據: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由本校規劃具長期發展優勢發展之實習機構及領域,選送本校優秀學生赴非新南向國家之國外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及香港、澳門地區)。

三、補助辦法: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2. 東吳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築夢」補助作業辦法。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2月9日(週四)17:00止,欲申請之校內教師請依規定時程繳件,逾期不予受理。欲申請計畫之主持人,敬請先與本案校內承辦人聯繫,以便開通計畫系統權限。

五、申請資格:

112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計畫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補助甄選申請

一、辦法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選送優秀學生於112學年度赴外(不包含大陸及港澳地區)研習3個月以上並修讀學分。補助期限以1學期或1學年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