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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公告】107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補助東吳大學學生赴外研習獲補助名單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學生赴外研習補助執行重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補助名單依教育部補助金額,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會議(民國106年6月21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107年度第一期共計25名學生獲補助,其名單詳如附件。
三、注意事項:經核定補助之學生應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2,000字以上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研習成果、學生心得、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將另行通知獲補助學生。

【獲獎公告】107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補助東吳大學學生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獲補助名單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學生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執行重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補助名單依教育部補助金額,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會議(民國106年6月21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107年度共計19名學生獲補助,其名單詳如附件。
三、注意事項:經核定補助之學生應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2,000字以上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活動簡介、成果摘要、學生心得、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將另行通知獲補助學生。

【獲獎公告】107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補助東吳大學境外移地教學獲補助名單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境外移地教學補助執行重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補助名單依教育部補助金額,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會議(民國106年6月21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107年度第一期共計8個申請單位獲補助,其名單詳如附件。
三、注意事項:經核定補助之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移地教學內容、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另檢附參加學生心得報告,將另行通知獲補助單位。
四、本案對教師及學生之補助將於公告後預計1個月內匯至單位提供之教師學生帳戶,敬請留意。

【獲獎公告】107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補助東吳大學邀請國外菁英學者短期學術交流獲補助名單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邀請國外菁英學者短期學術交流補助執行重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補助名單依教育部補助金額,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會議(民國106年6月21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107年度3件申請案獲補助。

【獲獎公告】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戴氏基金會東吳優秀國際人才獎助學金獲獎名單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戴氏基金會東吳優秀國際人才培育計畫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獎名單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會議(民國106年6月21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共計26名學生獲獎,其名單詳如附件。
三、注意事項:後續撥款、感謝函及心得報告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獲獎學生。

【錄取公告】蘭州大學—兩岸大學生「絲綢之路」「草原考察夏令營」錄取名單

一、本案於107年6月15日報名截止,經審查評選後,錄取04114144楊O安、06151105南O翔、05170202鍾O亦等3位同學。
二、後續簽證、保險及行前相關事宜,將另行轉知錄取學生。
三、本案聯絡人: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 張雅筑助理,分機5377。

錄取公告】東北師範大學—2018海峽兩岸大學生夏令營錄取名單

一、本案於107年6月13日報名截止,經審查評選後,錄取06141432周O揚、05141312劉O佑、05141351黃O嘉、04141330蔡O叡、06151127蔡O揚、05152135許O柔與05170202鍾O亦等7位同學。

二、後續簽證、保險及行前相關事宜,將另行轉知錄取學生。

三、本案聯絡人: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 張雅筑助理,分機5377。

【活動公告】南開大學—第四屆「兩岸學子陽光之旅」近代文史實境研習營活動

一、南開大學訂於107年7月1日至7月8日舉辦第四屆「兩岸學子陽光之旅」近代文史實境研習營活動,邀請本校6名學生至該校參加。內容包括主題演講、參觀考察、景點參訪等,詳請參考活動簡章,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活動期間的食宿、參訪、交通費用等由大陸主辦學校負擔;往返大陸之交通費、簽證(護照、台胞證)、保險及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

二、申請報名本項活動者,限活動期間具本校在學學籍之本地學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

【活動公告】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第四屆朱台高校「兩岸一家親」文化交流營活動

一、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訂於107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舉辦第四屆朱台高校「兩岸一家親」文化交流營活動,邀請本校11名師生至該校參加。內容包括專題講座、文化考察、景點參訪等,詳請參考活動簡章,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活動期間的食宿、參訪、交通費用等由大陸主辦學校負擔;往返大陸之交通費、簽證(護照、台胞證)、保險及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

二、申請報名本項活動者,限活動期間具本校在學學籍之本地學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