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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1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申請甄選事宜

一、公告依據:教育部來函通知各校有關該部辦理「111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相關申請簡章、報名表等文件詳如附件,一校至多推薦5名。獎學金相關資訊及申請表電子檔可至捷克教育部網站查詢下載。

二、申請資格:凡本國籍學生,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優先考慮。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三、夏令營開放學校:

  1. 布拉格查理士大學(7月22至8月19日)
  2. 布爾諾馬薩理克大學(7月23日至8月20日)
  3. 歐洛莫茲Palacky大學(7月16日至8月14日)
  4. 查理士大學Podebrady校區(7月4至29日)

四、繳交文件及申請期限:請詳閱簡章內容備齊所有文件,於111年3月3日(四)前繳與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余孟儒專員。

【僑生獎學金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1. 經分發或個人申請錄取並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學士班僑生(不含進修學士班),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2. 非應屆畢業之申請者,前學期應修習10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當學年申請者,前學期修習不得少於9學分。

3. 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為前8%,且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者。

二、申請方式:符合上述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及上傳下列文件:

1.前學期學業成績單(含操行成績及班級排名)

【校外獎補助】教育部辦理111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或機構短期進修或研究獎學金開放受理

一、公告依據:依據臺教文(三)字第1112500189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籍。
  •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CEFR與各項英檢對照表(如附件)B2級列之任一項英檢級/分數以上之大學部三年以上之學生、博士候選人、任教之研究員或教師。

三、繳交文件:請詳閱簡章。獎學金詳細資訊及申請表word檔另可參考捷克教育部網站

四、申請期限:申請者須依簡章規定備齊資料,並於左上角以訂書針裝訂後,於111年年3月3日(二)前繳交與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余孟儒專員(分機5369)。如申請人數超過每校可推薦名額,將另簽請核示推薦名單。

【訊息公告】僑委會110學年度「大專校院學行成績傑出及優良之應屆畢業僑生」申請公告

一、依據僑委會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僑生聯字第1110500347號函辦理。

二、僑委會為表達對各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之關懷,將頒發獎狀給予學行成績傑出及優良之應屆畢業僑生。

三、學行成績傑出及優良之應屆畢業僑生獎狀申請資格與方式:

(一)申請人以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為限,不含研究所。

(二)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甲等)以上;第一至第七學期總平均88分以上者為學行成績傑出,80分以上者為學行成績優良(成績需核算至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

(三)申請方式及截止日:於111年3月23日(三)下午17:00前完成線上表單填寫及資料上傳,逾期將不予受理。線上申請表:https://forms.gle/HrLc6jZ29AXu6qKq7

【陸生獎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陸生獎勵」申請公告

110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陸生獎勵」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111年2月21日(一)至3月11日(五)下午5時止。

二、獎學金分為「學習優異獎勵」及「研究獎勵」等2項,擇1申請:
(一)學習優異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期以上、前學期至少修習一科(不含論文),且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2.在學期間未受記申誡以上懲處者。
(二)研究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年以上、在學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一科(含論文),且歷年學業成績累計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學術研究表現優異,經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學系主任或其他本校專任老師推薦者。
2.在學期間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三、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逕至「東吳大學電子化校園系統」登記,並同時繳交申請表、 推薦書、成績單等至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以下簡稱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相關表件下載如附。

【獎學金公告】中華救助總會「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相關資訊

一、依中華救助總會來函,受理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案,相關內容如下:

()申請資格:限「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校院經濟困難之僑生,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級排名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者。

()本次中華救助總會申請時程自2022214日至37日止,由學校彙整申請資寄送該會(以郵戳為憑)請有意申請的同學於202233日前將相關申請資料繳交至國際事務中心。

【訊息轉知】110-111年度版「中華民國僑生手冊」,請參考。

一、僑務委員會為使僑生同學們瞭解各種規定制定僑生手冊,篩選與僑生密切相關各種問題及法令,除以文字敘述外,更輔以流程圖表,讓僑生在申辦手續上,能有清晰明白的依據。

二、110-111年度版「中華民國僑生手冊」,詳參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