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寒暑期營隊

【活動公告】吉林大學-第四屆臺灣學生北國風情暑期研習營

一、吉林大學訂於107年7月8日至7月15日舉辦「第四屆臺灣學生北國風情暑期研習營」,共分為4個分營活動,本次邀請本校法學院及商學院師生參加其中第3個分營活動「第一屆海峽兩岸法治與經濟論壇」,詳請參考活動簡章,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活動期間食宿、交通等費用由主辦單位承擔;往返機票費、證照費(護照、臺胞證)、保險費及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

二、參加本項活動應團進團出,無法配合營隊時間與規定者,請勿報名。獲錄取者,請自行辦妥護照或檢視護照效期,本處統籌預訂機票以及代辦臺胞證。

【錄取公告】蘭州大學「2018文化遺產友好使者研習營」錄取名單

一、本活動於107年4月16日報名截止,經審查評選後,錄取中國文學系三年級B班馮詩宸、心理學系二年級陳玉燕、經濟學系二年級A班盧芷婕與會計學系二年級A班林孟萱等4位同學,另備取法律學系一年級D班陳長助等。
二、後續簽證、保險及行前相關事宜,將另行轉知錄取學生。
三、本案聯絡人: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張雅筑助理,分機5377。

【活動公告】西南大學-2018台灣大學生走進重慶-巴渝文化之旅夏令營

一、西南大學訂於107年6月24日至7月1日舉辦「2018台灣大學生走進重慶-巴渝文化之旅夏令營」活動,邀請本校5名本地或港澳籍學生至該校參加2018台灣大學生走進重慶-巴渝文化之旅夏令營活動,內容包括專題講座、校園參觀與城市考察等,詳請參考活動行程,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活動期間的食、宿、行及參觀和考察費用等由主辦學校負擔;往返大陸之交通費、簽證(護照、台胞證)、保險及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

二、參與活動期間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本地或港澳籍在學學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

【活動公告】中央財經大學─2018台灣大學生暑期北京企業文化行

一、中央財經大學訂於107年7月8日至7月14日舉辦「2018台灣大學生暑期北京企業文化行」活動,邀請本校5名本地在學學生參加。內容北京的歷史與文化、企業改革與創新、大陸財經政策解析、職場動態趨勢等,詳請參考活動簡章,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活動期間的食宿、參訪與交通費用等由大陸主辦學校負擔;往返大陸之交通費、簽證(護照、台胞證)、保險及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

二、參與活動期間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不含陸籍生與外籍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

【錄取公告】東南大學—2018年海峽兩岸青年領袖長三角經濟文化研習營錄取名單

一、本案於107年4月11日截止報名,經審查評選後,錄取英文學系二年級C班黃羿萍與會計學系二年級B班洪季芃,另備取會計學系三年級A班夏意晴等3位同學。

二、後續簽證、保險及行前相關事宜,將另行轉知錄取學生。

三、本案聯絡人: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 張雅筑助理,分機5377。

【錄取公告】廈門大學-第十四屆海峽兩岸大學生「閩南文化研習夏令營」錄取名單

一、本案於107年4月10日截止報名,經審查評選後,錄取歷史學系三年級黃炫勳、英文學系二年級C班陳冠甄、英文學系四年級C班方琇玟、財務工程與精算數學系二年級A班鍾智宇等4位同學。

二、後續簽證、保險及行前相關事宜,將另行轉知錄取學生。

三、本案聯絡人: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 張雅筑助理,分機5377。

【活動轉發】文化大學辦理「2018赴大陸參訪交流團」

一、中國文化大學為加強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及增進學生視野與人文素養,辦理「2018赴大陸參訪交流團」活動共計3團,活動日期及報名網址,說明如下:
  (一)2018年5月9日至13日,於山東省舉行「齊魯工業大學、山東農業大學交流團」,名額29人額滿為止,報名網址
  (二)2018年5月18日至22日,於廣東省舉行「深圳大學、東莞理工學院交流團」,名額36人額滿為止,報名網址
  (三)2018年5月23日至27日,於河南省舉行「中原工學院、河南工業大學交流團」,名額29人額滿為止,報名網址

【活動公告】江南大學—2018國際設計暑期班

一、江南大學訂於107年6月20日至7月4日舉辦「2018國際設計暑期班」活動,邀請本校學生參加。內容為分組課程與文化導覽等,課程為全英語授課,詳請參考活動行程,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本項目活動往返機票費、證照費(護照、臺胞證)、保險費及個人消費等,皆由學生自行負擔

二、參與活動期間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大學部在學學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

【活動公告】哈爾濱工業大學—第四屆快舟學子夏季學期工科學校

一、哈爾濱工業大學訂於107年7月1日至7月8日舉辦「第四屆快舟學子夏季學期工科學校」活動,邀請本校4名學生參加。內容為講座課程與文化遊覽等,詳請參考活動行程,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本項目活動期間食宿、參觀門票等費用由主辦單位承擔,往返機票費、火車票費、證照費(護照、臺胞證)、保險費及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

二、參與活動期間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大學部本地生學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