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轉知】110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華語歌唱大賽」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110年7月5日僑教社字第1100201370號函辦理。
二、活動內容
 (一)參賽對象:
  1.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0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
  2.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3.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
 (二)預定賽程:
  1.線上初賽:7月5日至8月4日。
  2.線上準決賽:8月8日至8月24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官網,經評審後於9月9日前公布15組總決賽入圍名單。
  3.總決賽:10月7日。
 (三)活動方式及賽程說明:
  1.線上初賽:參賽者上網註冊報名並登入比賽專用APP逕行演唱錄製比賽指定曲1首音檔並上傳,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0名。
  2.線上準決賽:100組參賽者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官網,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進入總決賽,並由本會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
  3.現場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原則採現場演唱方式比賽。
 (四)比賽規則:
  1.選曲:線上初賽、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皆自指定曲曲目中選擇1首歌曲演唱。
  2.曲目:計18首,包括華語10首、閩南語5首及客語3首,曲名詳附件。
  3.編曲及伴奏:
   (1)線上初賽:須配合APP音檔依原曲演唱,毋須自備樂器伴奏。
   (2)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自行改編表演歌曲,亦可自行準備伴唱音樂或自備樂器伴奏。
 (五)獎項及國慶晚會演出:
  1.「華語歌曲」第一名新臺幣10萬元,第二名6萬元,第三名3萬元,優選3名,各1萬元,均含獎盃及獎狀;另設「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各為新臺幣3萬元。所有參賽隊伍均屬於「華語歌曲」獎項,選唱閩南語歌曲或客語歌曲者,另列入最佳閩南語及最佳客語獎評比。選唱閩南語及客語歌曲者無人入圍總決賽時,該獎項得從缺。
  2.總決賽第一名、閩南語獎及客語獎之得獎者應參加國慶晚會演出。
 (六)補助:
 1.本會將提供入選決賽者居住外縣市至臺北市之高鐵來回車票補助費及彩排當日住宿費(限新竹以南者),屆時檢據核實報支。
 2.優勝者參加國慶晚會演出人員治裝費、梳妝費及住宿費等,每人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0元,屆時檢據核實報支。
 (七)賽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滾動式調整,倘總決賽因疫情暫時無法進行,將延後辦理。
三、國內僑生組線上初賽規劃於7月5日正式開始,參賽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有意報名僑生自7月5日起至報名網站(www.singhuayu.tw)註冊。
 (二)線上初賽係於APP「美華卡拉吧」之「比賽專區」進行,請有意報名僑生至Apple Store(iOS系統)或Play商店(Android系統)搜尋「美華卡拉吧」下載,並以註冊之帳號及密碼登入比賽專區進行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