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依據:東吳大學115學年度第1次(115年10月19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獲獎名單:敬請詳如本公告附件。
三、獎學金核撥作業:
獲獎人受獎金額及後續行政作業,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該獎補助預計分兩梯次辦理核銷撥款作業:
- 本學年(115年12月31日前)赴外研修之師生、來訪之學者,核銷作業將於115年12月15日前完成核銷及撥款。
- 明年度(116年1月1日起)赴外之師生、來訪之學者,預計於116年3月辦理核銷作業,屆時將另行通知入帳時程。
特別注意,如因故未能如期赴外進行研修或其他因素需放棄本補助者,須依規定填妥「115年度高教深耕計畫放棄聲明書」,表單請詳如附件。
四、成果報告:
經核定補助之學生或學術單位,應於研修或活動結束後 2 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交流內容、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
五、本案承辦人:
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 曾威八 行政助理( william88@scu.edu.tw;校內分機 5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