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學金公告】中華救助總會「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一、依中華救助總會來函,受理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相關內容如下:

(一)申請資格,限「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校院經濟困難之僑生,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級排名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者。

(二)中華救助總會申請時程自110年3 月2 日至3 月19 日止,請有意願申請之僑生,於110年3月15日前將相關資料送國際事務中心,俾便於彙整後發文轉送申請文件。

三、詳參附件資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