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02 2019 By navi 一、依據108年6月27日臺教高(二)字第1080092425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近日發生疑有外國學生課餘時間在校外工讀時,遭到廠商強制超時工作以及居留證和護照遭到扣留等情事,故教育部來函重申境外生校內外工讀規範要求各校內單位加強落實配合辦理,學校基於對境外生之輔導責任,未來應加強透過輔導方式確實向學生關心了解實際工讀情況。 三、因本案關係學生自身權益,如有任何問題,亦請境外學生善加利用NISA專線,相關工讀規範請詳見附件! 附件 Attachment Size 0092425a00_DI.PDF 127.2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