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學金】115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獎助目的:

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為獎勵在學品學優良僑生特訂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

  • 上 (114) 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 (80分以上) 者
  • 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四、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5,000元以及獎狀乙紙。

 

五、申請繳交文件:

  • 僑生獎學金申請表格
  •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含操行成績)
  • 具清寒身份之僑生請檢附清寒證明

 

六、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 10月19日 (一) 下午17:00止,請繳件至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A313或2110辦公室。

 

七、本案承辦人:

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廖子寧組員 (校內分機5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