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一、僑務委員會來函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請本校協助宣導周知學生。

二、本次修正處為第四條第一項,有關檢康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如以英文開具者,得免附中文譯本。

三、詳參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