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辦法】勞動部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條文及附表

一、勞動部「111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公告請本校協助週知

二、上述公告係配合本年429日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條文及附表(如附件),修正適用對象及申請文件等公告事項。

詳參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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