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學金】「東吳大學核發教育部博、碩士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1.經分發或考試錄取就讀本校已1學期以上的博、碩士班具正式學籍之僑生(不含在職專班),得申請本獎學金。

2.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操行成績85分以上,且至少修習4(含)學分。

3.未享有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各類獎補助金。

二、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及上傳下列文件:

1.前學期業成績單 (含「操行成績」、班排名百分比取得學分數」)

2.居留證正面。

3.學生證正反面(加蓋本校在學證明章)

★關於學生證影本(加蓋在學證明章)&.前學期業成績單(須註記班排名百分比)部分:

 - 在申請截止時間內,如學校仍在遠距上課中:可只上傳學生證不蓋章;可只上傳成績單不加註前學期班排名百分比,將由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於截止時間後審查資料檢驗時,直接向註課組查證。

 - 若申請截止前,學校已結束遠距:請於截止前補交紙本蓋章至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

三、審核方式:由國際交流委員會擇優核獎。

四、獎學金金額:每名每月至少新臺幣1萬元。

五、獎學金核發期限:

1.上學期獎學金自當年8月起核發至隔年1月止,下學期獎學金自當年2月起核發至7月止,每次核發6個月份。

2.受獎學生休學、退學,自次月起停發本獎學金。

3.因前款事由致名額出缺,該學期內不再辦理遞補。

六、申請時間: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202242912:00前,完成線上申請。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7Z3J9q8NFaEe5frX8,逾期將不予受理。

七、本案承辦人:

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