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東吳大學外國學生獎學金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東吳大學優秀外國學生獎學金核發要點」

一、本案依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交流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教育部停用且不再補助「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及其附設華語文教學機構設置外國學生獎學金」,是故修正「東吳大學外國學生獎學金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東吳大學優秀外國學生獎學金核發要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之「東吳大學優秀外國學生獎學金核發要點」 詳如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