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獎學金】110學年度東吳大學-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為協助東吳大學培育人才,以促進和平發展與經濟繁榮,特設置本獎學金作業要點,詳細獎學金申請辦法請參見附件檔。

一、申請時間:110年10月1日(五)至10月25日(一)下午5時止。

二、申請方式:

凡符合以下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1.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且未曾獲本項獎學金者。
2.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已修滿1學年、在學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一科(含論文),且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者得提出申請。

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逕至「東吳大學電子化校園系統」登記,並同時繳交申請資料至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以下簡稱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相關表件下載如附。

三、審查方式:由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

四、獲領獎學金者,須提交感謝函致謝基金會,相關表件下載如附。

五、本案承辦人:兩岸事務中心吳羽柔,分機5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