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學金公告】109學年「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獎助目的:

 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在學品學優良僑生特訂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1. 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肄業,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香港何昭來先生獎學金優先分配就讀中文系與社工系僑生。

  (1)(108)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者。

  (2)羅榮欣獎學金,規定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者。

(3)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4)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四、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5仟元。

五、申請繳交文件:

1. 僑生獎學金申請表格.doc

2.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含操行成績)

3. 具清寒身份之僑生請檢附清寒證明

六、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16()下午17:00止,請統一繳件至外雙溪校區國際事務中心A313室。

七、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葉憶瑾組員(校內分機5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