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獎補助

111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計畫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補助甄選申請

一、辦法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選送優秀學生於111學年度赴外(不包含大陸及港澳地區)研習3個月以上並修讀學分。補助期限以1學期或1學年為原則。

【移地教學補助公告】110學年度陸港澳地區移地教學補助申請公告

一、 申請單位及條件

凡本校開設之課程,有全部或部分須移往大陸、香港及澳門境外地區講授之必要,該課程所屬單位得因應授課教師(含專、兼任)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境外移地教學課程之學分數不得少於1學分。

二、 申請文件

(一) 申請表

(二) 參加學生名單(研習期間應具在學學籍)

(三) 境外移地教學計畫書(含研習行程及內容、經費需求等)

三、 補助對象及項目

(一) 含1位帶隊教師及修課且參加活動之學生。

(二) 實際補助項目與額度,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依該年度經費審查核定之。

四、核銷結案

經核定補助之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移地教學內容、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另檢附參加學生心得報告。

五、補助期間: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

六、申請時間:1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如移地教學係在111年5月1日至7月31日舉辦,請務必於4月3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獎學金公告】僑務委員會「110年度傑出僑生獎學金暨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獲獎公告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110年12月21日僑生聯字第1100502680號函公告。

二、本年度東吳大學獲獎生共計5名,名單如下,完整獲獎名單可至僑委會網站查詢(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

傑出僑生:

1. 社工系二年級 施O敏

學行優良僑生:

1. 哲學系四年級 鄧O嫦

2. 心理系四年級 白O盛

3. 哲學系三年級 謝O軒

4. 音樂系二年級 馬O雯

三、獎學金金額:

傑出僑生獲獎者可獲得新臺幣5萬元,學行優良僑生獲獎者每名可獲得新臺幣5,000元,得獎同學另可獲獎狀乙紙。獎學金將於公告後一個月內匯入得獎學生郵局帳戶。

四、獲獎須知:

【陸生獎學金】110學年度東吳大學–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獎學金獲獎名單

一、核獎依據:

依據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2021年11月18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結果,公告本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共計9名學生獲獎,含碩士生4名及博士生5名。詳細名單,敬請詳如本公告附件。

三、獎學金核撥作業: